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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市城建档案馆隶属于荆州市建设委员会,为市建委直属的全额事业单位,1981年开始筹建,1996年更名为荆州市城建档案馆,发展至今已拥有荆州市城建档案馆、荆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处二块牌子的机构形式,具体职能如下:
1、起草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,拟定城建档案管理方案、年度计划、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。
2、负责市区城建档案的收集、接收、保管、利用服务。受市建委的委托,以建委的名义实施城建档案行政处罚;监督、指导全市城建档案业务工作,组织城建档案专业培训。
3、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,审核和接收长期、永久保存的城市建设竣工档案。
4、统一接收、管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。开发城建档案信息,并为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、科研工作提供服务。
5、逐步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城建档案,广泛收集、积累城市建设声像档案。
6、承担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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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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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市城建档案馆共设五个部门,分别是:办公室、财务室、业务指导科、声像技术科、档案管理科。
一、办公室:
1、组织落实馆各项创建工作,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和行政决定的具体实施,承担各项会议的筹备、对外交流接待、职工后勤保障工作;
2、配合馆“综治”、安全小组,组织落实馆综治、安全、卫生管理,切实完成考核和达标活动;
3、负责职改、人事、劳资、统计、车辆管理调配等工作;
4、做好固定资产登记与公用器材的维护;
5、负责本馆印章的保管和使用;
6、负责文件的接收、收发文登记、传阅、处理,文书档案管理;
7、本馆图书、报刊、资料的订阅、接收、登记、编目、借阅、整理、归档等工作。
二、财务室:
1、负责馆年度财务预、决算,搞好内部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;
2、编制会计档案;
3、办理职工公费医疗、住房公积金、社会保险等负责计划生育管理。
三、业务指导科:
负责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登记手续,按本馆进馆范围接收、征集城建档案;负责城建档案专项验收工作;组织开展全市城建档案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,建立、健全城建档案工作网络;负责全市(含五县、市、开发区)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;配合馆开展城建档案执法检查。
四、声像技术科:
根据城建工作计划,围绕城市建设进程,跟踪拍摄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录像、照片,并建立城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。并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,记录城市的历史旧貌。
五、档案管理科:
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和入库档案的管理,档案库房管理包括库房安全、库房温湿度环境监控、“六防”工作;对档案进行管理则包括接收业务指挥室移交的档案、档案的上架排列、编目、鉴定、计算机录入、编制检索工具、提供利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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